“谢谢你这段时间对我的照顾,看来,你也好的差不多了,你…你回家吧,想来你的父母应该很担心你。”
顾诚其实很不情愿这么说。
但他又能怎么样呢?
如果她还是那只小狐狸,顾诚绝对会毫不犹疑地将她几天在身边,但,他现在成了个人,一个活生生的女孩儿,他总不能把一个年龄少女留在自己家里吧?
“我,我没有家。”苏映雪吞吞吐吐地说。【2】
“没有家,原来,跟我一样啊。”
这里的“家”,当然是指一个父母健在的健康美满的家庭。
顾诚现在才意识到,小狐狸也是个和他一样孤苦伶仃的孩子,好像她似乎更惨了些,初遇时便奄奄一息。
不过,她怎么能,连件衣服也没有呢?
不错,苏映雪身上穿的,是顾诚标志性的红黑色外衣。
想必这应该是她第一次化为人形吧,是为了照顾我吗?
等等,第一次幻化人形,妖族。
不对,不应该是这样的。
不应该,真的不应该。
妖族第一次化为人形,不应该这么肆无忌惮的让人知道的。这应该成为一个秘密,越少人知道越好。
已经化为人形的妖,可以正常与人交往,生存在人类社会中去,也没有会可以怀疑他是妖是人。
未化为人形的妖,可以生存在野外,人类顶多也只认为,他是只在正常不过的野兽。
而第一次化为人形的妖,若被人知道,认了出来。那就相当于人身,妖身双重身份的暴露。
在唐虞王朝,妖的身份一旦彻底暴露,可是会引来杀身之祸的!
她应该能意识到,这只是一次小小的昏迷,并不会危及我的生命,只是会让我虚弱几天,我只要养几天身子就好了。她用不着这般的。
她完全可以将我送回我的房间,然后默默离开的,这已经算得上仁至义尽了。我顶多会认为我救下的小狐狸逃走了,而不会往小狐狸是“妖”这一身份上猜测。
而她为了照顾我,化为了人形,这岂不是间接暴露自己“妖”的身份。
若我对她有所图谋,我完全可以向监察司上报她是一只狐妖。
届时,我将获得一笔丰厚的奖金,而她,将再次迎来自己的灭顶之灾。
唐虞王朝有六个王朝中最严酷的禁妖令,更何况她还是一只狐妖。要知道,上上届国君,因为贪恋狐妖美色,差点将整个唐虞王朝引入万劫不复的深渊。也因此,唐虞王朝皇室,对妖,尤其是狐妖,恨之入骨。
狐妖的身份,一旦核实,便该当千刀万剐。
这一身份在唐虞王朝是万万不能暴露的!
更何况,她明明已经见识到了我发疯时的样子,那种阴戾与可怕不会让任何人愿意接近,这样的我,她更不应该不惜暴露身份来照顾才对!
可她,可她却……
不,没有人会冒着暴露身份,危及生命的风险去跟一个象征不幸的灾星,或是一个时不时发疯的疯子交往,除非…除非他有利所图。
但是,但是我现在一穷二白,她又图我什么呢?
我就是一个普通人,她能图我什么?难道她真的只是照顾我?
不,怎么有人会这么傻,这么天真地不惜暴露自己苏照顾一个陌生人呢?
但,似乎没有其他的解释。
他有些难以置信,于是试探性地发问:“你是只妖,对吗?”
“嗯。”【3】
“你不惜暴露自己的身份,只是为了在我昏迷时能够照顾我?”
“恩公救过我的命,我当然晚啊报答恩公啦。”女孩儿语气轻飘飘的,似是在回答一件不起眼的小事。
“可是,你若身份暴露,会有生命危险的,你不怕吗?”
“我的命是恩公救下的,若是因为恩公而引来杀身之祸,我也不会怨恩公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