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弹飞出枪口,即便有消音器,也只是将声音降低,并不是真正的悄无声息。
微弱的声音被杨牧的耳朵捕抓到,他头皮发麻,而此刻,武烟媚依旧羞恼地望着他,压根没注意到,死神已经降临。
杨牧的反应快到极点,抱住武烟媚就地一滚,躲在武烟媚那辆宝马车后面。
武烟媚吓得一声惊叫:“杨牧,你干嘛?你——”
话没说完,她看到杨牧的腰部右侧,一大片皮肉已经没了,鲜血淋漓,伤口狰狞到使得武烟媚瞬间脑袋空白。
杨牧心中发寒。
狙击枪!
怎么会有狙击枪在暗中瞄准自己和媚姐?
他一阵后怕,还好自己的反应够快,和对方也有足够距离,要不然的话,这狙击枪会贯穿自己的身体,然后再将媚姐也给打穿。
对枪支有点了解的,都该清楚,若被打中,绝不只是影视剧里面那般留下一个弹孔,会是真正意义上的血肉横飞。
“杨牧,你你受伤了!快!我们快去医院,马上去医院!”
武烟媚回过神来,花容失色。
她平时再精明干练,却也只是个都市女郎,哪里曾经遇到过这种情况。
她的第一反应,不是去想到底是谁在暗中开枪,而是杨牧再这么流血下去,会没命的!
杨牧的侧腰不断涌血,他从怀中取出几根银针,刺入腰部的几个穴道,立马便没有血液继续流出。
他正要安慰武烟媚一句,便见一个人从黑暗中走了出来。
杨牧和武烟媚都朝那人看去。
是一名身材高瘦的金发外国男性,容貌普通,眼神格外的锐利,犹如鹰隼的眸子,泛着寒芒和戏谑的笑意,一步步朝杨牧和武烟媚的藏身之处走来。
他用有些蹩脚的华夏语道:“虽然不是真正地躲过我的一枪,但能在那一枪之下保命,已经非常厉害。
我还以为,暗杀的只是一个普通人,那样很没意思,没想到,竟然还是个华夏的高手?嘿嘿!很好!我最喜欢杀高手。”
“杨牧,他的手上有一把枪!”
武烟媚虽然紧张,但这种时候,依旧能够保持着灵活的思维和观察力,无疑要比绝大多数人强得多。
大多数人,不管男女,这种时候,都会被吓得脑袋一片空白。
杨牧点头,也注意到这外国人握着的手枪,沉声道:“你是谁找来的杀手?”
从对方的话语中,能判断出对方不仅擅长暗杀,而且杀过不只一人,不然的话,不会觉得暗杀普通人很没意思,显然是一名专业的杀手。
自己根本不可能得罪到这种活在黑暗中的家伙,更何况还是一个外国人,显然是别人专门找来对付自己的。
“杀手准则之一,雇主信息是不允许透露的,即便你们两个都快死了。”
金发男人一边笑着,一边继续杨牧和武烟媚的藏身处走来,他很享受这种狩猎的快感。
他成为杀手,并非完全为了钱,更多的,是因为在他看来,狩猎是这世上最有意思的事情。
其中,又以狩猎人类最是让人感到兴奋!
每一次,将猎物击毙时,他心底都会涌起强烈的快感。
那种感觉,就仿佛自己成为掌控这个世界的上帝,由自己的意志,来宣判他人的生死!
“你要比普通人厉害,但在我面前,依旧是一条可怜虫。你们两个的性命,剩下的唯一意义,便是让我享受杀戮的快感!卑贱的黄种人,能死在我的枪下,是你们这辈子最大的荣幸。”
金发男人脸上带着病态的愉悦感和自傲,距离杨牧和武烟媚两人的藏身之处,已经不到十米,他右手的手枪,此刻对准了两人的藏身处。
“谁生谁死,还不一定!